申請人名(ming)稱(cheng):
申請人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人:
電(dian)話(hua)(含地區(qu)號(hao)):
傳真(含地區號):
代(dai)理組織名稱:
商標申請號/注冊(ce)號:
類別(bie):
更正事項(xiang):
申請人章戳(簽字): 代理組(zu)織章戳:
代理人簽字:
注(zhu):1.未委托代理的,不需(xu)填(tian)寫代理項目。
2.收費標(biao)準(zhun):按(an)照變更(geng)其他(ta)注冊事項收取變更(geng)費500元。
3.共有商標更(geng)正事(shi)項,需由代(dai)表人(ren)提出申請,并視為已(yi)經得到(dao)其他共有人(ren)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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