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名稱:
申請人地址(zhi):
郵政編碼:
聯系人:
電話(含地區號):
傳真(含(han)地區號):
代理(li)組織名稱:
商標(biao)注冊(ce)人(ren):
商(shang)標(biao)注冊名(ming):
商標(biao)名稱(cheng):
類別:
撤銷商品/服務(wu)項(xiang)目:
撤(che)銷理由:
申請人章戳(簽(qian)字): 代理組織章戳:
代理人簽字:
注:1.未(wei)委托(tuo)代(dai)理的,不(bu)需填寫代(dai)理項(xiang)目。
2.收費標準(zhun):撤(che)銷商(shang)標費1000元。
3.馬德里國際(ji)注(zhu)冊(ce)商標,應在(zai)注(zhu)冊(ce)號前(qian)加字母“G”以(yi)示區(qu)分。
4.共有商(shang)標申請撤銷(xiao),“商(shang)標注冊人”一(yi)欄必須填寫代(dai)表人。
5.若(ruo)撤銷部分商品/服(fu)務項(xiang)目,需(xu)填寫“撤銷商品/服務項(xiang)目”一欄,全部(bu)撤(che)銷無需(xu)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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