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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現商業養老保險專業化經營《保險公司養老保險業務管理辦法》系列解讀之四 //cciia.org.cn 2007-11-19 實現商業養老保險專業化經營《保險公司養老保險業務管理辦法》系列解讀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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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和今后的很長一段時期內,我國的養老保障制度都要面對人口老齡化帶來嚴峻挑戰。進一步完善三支柱的養老保障體系,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是保險行業肩負的不可推卸的責任。近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領導下,在各級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全行業的共同努力下,我國的商業養老保險事業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但是從總體發展的狀況來看,商業養老保險在整個養老保障體系中發揮的作用還有待進一步加強,與我們的預期相比,還有很多的工作要做,其中實現養老保險事業的專業化經營和管理就是其中一條重要舉措。
2006年6月,國務院正式頒布了《國務院關于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6]第23號)。文件中提出了要充分認識加快保險業改革發展的重要意義,鼓勵發展商業養老保險等專業保險公司。這份文件的出臺標志著保險業已經被中央納入到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全局工作中統籌考慮。文件從宏觀層面對我國保險業的未來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政策支持,為保險業未來的進一步發展帶來了難得的機遇。保險業應該抓住這個契機,大力發展商業養老保險業務。
一、商業養老保險業務專業化經營的必要性
(一)專業化分工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
歷史的發展經驗告訴我們,市場容量的不斷擴大和市場的不斷細分必然要求專業化的資源配置和社會分工,而由此帶來的生產力的提高則是人類社會獲得不斷進步的重要途徑。專業化分工意味著企業的有限資源的集中使用,能夠有效提高生產效率,進而擴大企業規模并獲得規模經濟。
(二)專業化管理是應對人民群眾日益多樣化的保障需求的必要手段
隨著人民群眾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對于保險保障產品的需求也在不斷的多樣化。作為保險保障的提供者,只有通過專業化的發展,在市場不斷細分的基礎上提供更加深入、更加具有綜合性的保險保障產品,才能夠滿足人民群眾這方面的需要。因此,在不斷細分的領域內實現專業化是產品和服務多樣化的前提條件。
二、養老保險業務的特點要求專業化的管理
(一)養老保險業務具有自身特殊的風險特征
一般意義上的意外保險、健康保險或者定期壽險而言都是針對發生風險這種小概率事件,是在大數法則的基礎上進行的風險管理手段;而養老保險業務在某種意義上講則是以生命表和利息理論為基礎的現金流管理手段,或者說養老保險需要防范風險與一般的不幸事故恰恰相反,它所針對的是一種長壽的風險。從這個意義上講,養老保險業務不同于傳統的意外保險、健康保險以及定期或終身壽險等業務形式。
(二)養老保險業務具有不同于其他保險業務的精算基礎
養老保險業務的精算基礎是生命表,而健康保險或意外保險業務的定價基礎則是疾病或意外事故的發生概率。兩者在產品設計、精算定價、準備金提取以及資金的管理方面有著截然不同的特點。
(三)養老保險業務的服務要求不同于其他類型的保險
養老保險業務作為一種現金流的管理手段,通常都是與客戶的個人理財計劃相結合的。這就要求保險公司在提供養老金繳費和領取的服務基礎上進一步提供與理財規劃有關的終身附加值服務,其所涉及的領域要遠遠多于一般的意外健康類保險業務。
正是由于這種不同于一般保險業務的特殊性,決定了養老保險業務走一條專業化的發展道路更有利于自身的發展。
三、我國養老保險業務發展現狀
自改革開放后國內保險業復業開始,我國的商業養老保險市場已經經歷了20多年的發展歷程,在不斷專業化的進程中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績:
(一)業務規模不斷增長,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商業養老保險獲得退休保障
近年來,商業養老保險保持了較快的增長勢頭,從2001年以來年均增長速度達到15%,超過同期GDP的增長速度,2006年養老保險業務保費收入為626億元,截至目前已積累養老保險資金2000多億元。
(二)經營主體不斷增加,產品日益多樣化
在保險業不斷對內和對外開放的過程中,經營商業養老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不斷增加。目前我國市場上已經具備經營商業養老險業務資格的保險公司51家,其中包括5家專業的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養老、太平養老、中國人壽養老、長江養老和泰康養老。
經營主體的增加伴隨著養老保險產品的日益多樣化。這些保險公司提供的養老保險服務覆蓋傳統的個人養老年金保險產品、團體養老年金保險業務以及企業年金管理業務等多種業務形式,這些業務形式或者以傳統的商業養老保險保單的形式存在,或者以信托合同的形式存在,為個人、家庭、企事業單位等提供著全面而多樣化的養老保障服務。以個人年金養老保險為例,2006年我國的個人養老年金保費收入為237億元,已開發經營的個人養老金類產品有110多個,產品形態包括傳統的定額年金保險、有保證收益的分紅類年金、無收益保證承諾的投資連結類保險等,極大的豐富了我國的養老保險市場。
(三)在專業化的領域內不斷創新
近年來,保險行業在推進養老保險專業化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各保險公司都在探索符合自身特點的專業化經營道路,保監會在創新和規范等方面也給與了極大的支持,并取得了重要的突破。例如保險業目前已經在18個省(市)的53個地(市、區)開展的總量達30億元、覆蓋人群近20萬的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平安養老在原團險和養老金公司基礎上的架構重組工作;長江養老、平安養老和太平養老分別承接上海、深圳和遼寧原由社保機構經辦的企業年金等等,包括本次出臺的《保險公司養老保險業務管理辦法》,都是保險行業在養老保險事業的專業化經營道路上做細做大、做專做強的有益嘗試。
四、《保險公司養老保險業務管理辦法》對促進專業化發展的重要意義
于近期即將出臺的《保險公司養老保險業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是保監會繼去年9月1日《健康保險管理辦法》正式實施之后對保險行業另一重要業務種類——養老保險業務進行全面規范的重要舉措。該辦法對保險機構在經營養老保險業務過程中的經營條件、組織形式、產品設計、經營活動等多個方面都進行了系統的說明,從政策引導、經營規范、實際操作等不同層次進行了表述,充分體現了該辦法始終貫穿的養老保險專業化經營的理念。
(一)是我國第一部專門針對保險公司經營養老保險業務的專項法規
中國保險業自上個世紀80年代復業以來,就開始提供養老保險產品,在所有的保險業務種類中,養老保險業務占據了非常重要的一個位置。但是在出臺本辦法之前,監管部門對保險機構經營各種形式的養老保險業務的規范和意見都是散見于各種文件規定之中,缺乏一個整體性針對保險公司經營養老保險業務的規范性法規。
針對這種現象,本次出臺的《辦法》結束了以往缺少統一法規的局面,從一個更專業角度對保險機構經營養老保險業務進行了更具針對性的引導和規范。作為我國第一部完整、專業的養老保險方面的管理規定,《辦法》的出臺將在推動保險行業在養老保險事業上進一步向專業化縱深發展提供了政策基礎。
(二)對保險機構的養老保險業務經營活動進行了專業化細分和強化
專業化發展是應對市場需求日益多樣化的重要手段。《辦法》對經營養老保險業務的經營主體和經營業務范圍進行了細分和強化,一方面對以傳統個人養老年金業務和團體養老年金業務為經營范圍的保險機構的經營活動進行了全面的規范,另一方面還對以企業年金為主業的專業養老保險公司這一全新的組織形式進行了細致的規定,既考慮了各經營機構作為養老保障提供者的共性特點,又充分考慮了不同養老保障產品和形式的不同特點,在機構和業務專業化細分的基礎上做出了更細致的規定。無論是成立專業的養老險公司,還是在原壽險公司內部成立專門的部門、投入專項的資源來經營養老保險業務,都將成為有利于保險業向專業化縱深發展的重要手段。
(三)有利于促進產品開發,豐富養老保險的產品種類
產品創新是專業化發展的必然結果。現階段我國的養老保險精算人才相對還較為匱乏,精算技術標準體系也尚未健全,營銷部門在營銷理念上也有待進一步深化,市場上所能見到的養老產品總體而言差異性不大,在產品的宣傳上側重投資方面的多,側重為老齡市場提供多樣化、綜合性保障的產品和服務則相對缺乏。這就導致各公司在養老保險產品的推廣上更多的停留在提供更樂觀的收益預期或者壓低管理費的層次,而這種單純的價格競爭也留下了誤導投保人的隱患。
而《辦法》的出臺,則是從保障受益人利益的角度,對現有保險產品經營過程中可能存在的不適當做法進行了規范,同時表明了鼓勵保險機構積極進行產品創新的態度,引導各保險機構把競爭提高到為客戶提供更專業的產品和服務的層面上去。
(四)有利于保險機構搭建完整的組織和培訓體系,督促保險機構強化對銷售人員的技能培訓和職業素質的培養
養老保險業務涉及的專業領域多,時間跨度長,因此作為與客戶直接接觸的銷售和服務人員,其持續的客戶溝通和服務能力、專業技術能力以及誠實守信的業務素質非常重要。否則既無法全面考慮客戶的需求,又無法為客戶設計完整周到的方案,作為直接面對客戶的第一個層次的專業性也就無從體現。
《辦法》的出臺,在引導各保險機構打造專業化團隊方面創造了一個基礎性條件。辦法特別強調了在經營活動過程中要加強對銷售人員和管理人員的培訓與管理,提高其職業道德和業務素質,對操作流程當中的風險點進行了有效的管控和約束,對可能的違規行為明確了相應的法律責任。這就必然要求各保險機構需要從專業化的角度加強公司內部的培訓體系建設,改變以往內部培訓單純停留在條款介紹和產品比較以及銷售技巧方面的狀況,從風險控制、經營理念、誠信教育以及綜合性的金融專業技能等多個方面全面展開,為打造專業、誠信的行業形象奠定了基礎。
(五)有利于深化保險行業在剛剛起步的企業年金市場中的地位
2004年頒布的《企業年金試行辦法》(勞社部20號令)和《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辦法》(勞社部23號令)為我國企業年金市場的發展確定了制度框架。保險業作為企業年金市場的重要參與者,有8家機構獲得了其中的10個年金經辦資格,其中兩家專業的養老保險公司暫露頭角,都獲得了受托人和投資管理人兩個資格。
企業年金市場給保險業提供了第一次站到整個金融業的面前與其它金融機構同臺競技的機遇,同時也給保險業帶來了巨大的挑戰。《辦法》的出臺,給予專業養老保險公司以及其它壽險公司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參與企業年金市場提供了極大的支持,為體現保險業在年金市場上的競爭優勢,進而為保險業在年金市場上爭取一個寬松、公平、有序的競爭環境創造了條件。例如對專業養老保險公司的定位和市場營銷模式等都提出了具有創新性的規定,對企業年金進入領取期后的年金化領取等提供多樣化選擇的規定等等,都充分展現出了保險業作為一個為人民群眾提供專業養老保障服務的行業,與其它金融行業其他金融機構不同的專業形象。
回顧歷史,我們可以看到保險業的每一次飛躍,都與專業化經營的過程密不可分:第一次保險業從銀行業中分離出來帶來的是保險業的蓬勃發展,之后人身險從財產險業務中再次分離又給人身險業務的飛速發展創造了條件。我們相信,在養老保險領域再次推動專業化的進程中,《辦法》的出臺將為推動整個養老保險市場的健康發展奠定制度基礎,為構建我國三支柱的養老保障體系做出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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