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兼并合同公證書 //cciia.org.cn 2006-8-7 13:03:55 企業兼并合同公證書 ( )××字第××號 茲證明兼并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與被兼 并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于××××年×月×日, 在××(簽約地點或本公證處),在我的面前,簽訂了前面的《××××合同》。 經查,上述雙方當事人的簽約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五 條的規定;合同上雙方當事人的簽字、印章屬實;合同內容符合《關于企業兼并的 暫行辦法》及《××××》(相應的法規、規章)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省××市(縣)公證處 公證員 (簽名) ××××年×月×日 注:如合同并非在公證員面前簽訂,證詞中“在我的面前”一句不寫。 頒布單位:國家工商管理局 頒布日期:19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