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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iia.org.cn 2016-10-28 14:33:45 來源:海關總署(shu)網站
中華人民共和國 海關
延長查封/扣押期限決
定書
(正 本)
關稽延封/扣決( ) 號
:
根據《中華(hua)人(ren)民共和(he)國(guo)海關法(fa)》、《中華(hua)人(ren)民共和(he)國(guo)行政強制(zhi)法(fa)》、《中華人民(min)共和國海(hai)關稽查條例(li)》等有關規定,因稽查工作需要,我關決定將 號《查封/扣押決定書》以及 號《查封/扣押清單》項下的
下列貨物、物品的查封□/扣押□期限延長 日,延長查封/扣押期限不包括復議、訴訟期間,以及化驗、檢驗期間:
序號 |
名稱 |
規格 |
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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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不服海關(guan)延長查封/扣押期限決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九條、第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之規定,可自本決定書送達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申請行政復議,或自本決定書送達之日起六個月內,向 人民法院起訴。
(海關印章)
年 月 日
(此件交被稽查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 海關
延長查封/扣押期限決
定書
(副 本)
關稽延封/扣決( ) 號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he)國海關法(fa)》、《中華人民共和(he)國行政強制法(fa)》、《中(zhong)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稽(ji)查(cha)條例》等有關規定,因稽查工作需要,我關決定將 號《查封/扣押決定書》以及 號《查封/扣押清單》項下的下列貨物、物品的查封□/扣押□期限延長 日,延長查封/扣押期限不包括復議、訴訟期間,以及化驗、檢驗期間:
序號 |
名稱 |
規格 |
數量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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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不(bu)服海(hai)關(guan)延(yan)長查封/扣押期限決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九條、第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之規定,可自本決定書送達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申請行政復議,或自本決定書送達之日起六個月內,向 人民法院起訴。
(海關印章)
年 月 日
被稽查人代表簽名(被稽查人印章):
稽查人員簽名: 、
見證人簽名:
日期:2016-10-28 14:33:45 | 關閉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