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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買賣合同 //cciia.org.cn 2009-6-5 商品房買賣(mai)合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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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GF-2000-0171
商品房(fang)買賣合同(tong)說明
1、本(ben)合同(tong)(tong)文本(ben)為示范文本(ben),也可作為簽約使用文本(ben)。簽約之(zhi)前,買(mai)受人應當仔細(xi)閱(yue)讀本(ben)合同(tong)(tong)內(nei)容,對合同(tong)(tong)條(tiao)款及專業用詞(ci)理解不(bu)一致(zhi)的,可向當地房(fang)地產開發主(zhu)管部門咨詢。
2、本合同所(suo)稱商品房是(shi)指由(you)房地產開(kai)發企業開(kai)發建設(she)并出售的房屋。
3、為(wei)體(ti)現(xian)合(he)同(tong)雙方(fang)的(de)自愿原則,本(ben)合(he)同(tong)文本(ben)中相關條款后都有空白行,供雙方(fang)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雙方(fang)當事(shi)人可以對文本(ben)條款的(de)內容(rong)進行修(xiu)改、增(zeng)補或刪減。合(he)同(tong)簽訂生效(xiao)后,未(wei)被修(xiu)改的(de)文本(ben)印刷文字視(shi)為(wei)雙方(fang)同(tong)意內容(rong)。
4、本(ben)合同(tong)文本(ben)中涉及到的選擇(ze)、填寫內容以手寫項為優先。
5、對合同文本【 】中(zhong)(zhong)選擇內(nei)容(rong)、空格部位(wei)填寫及其他需要刪(shan)除(chu)或添(tian)加的內(nei)容(rong),雙(shuang)方應當協(xie)商確定(ding)。【 】中(zhong)(zhong)選擇內(nei)容(rong),以劃√方式選定(ding);對于實際情(qing)況未發生(sheng)或買(mai)賣雙(shuang)方不作約定(ding)時,應在空格部位(wei)打×,以示(shi)刪(shan)除(chu)。
6、在簽(qian)訂合同前,出賣人(ren)應(ying)當向買受人(ren)出示應(ying)當由出賣人(ren)提供的有(you)關(guan)證書、證明文件。
7、本合同條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和國家(jia)工(gong)商行政(zheng)管理局負責解釋(shi)。
商品房買賣合同
(合同編號: )
合同(tong)雙方當事人:
出(chu)賣人(ren):────────────────────────────────
注冊地(di)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
企業(ye)資質證書號(hao):────────────────────────────
法定代表人:────────聯(lian)系電話:────────────────
郵(you)政(zheng)編(bian)碼(ma):───────────────────────────────
委托代(dai)理人(ren):──────────地址:─────────────────
郵政編碼:───────────聯(lian)系電(dian)話:───────────────
委(wei)托代理機構:─────────────────────────────
注冊(ce)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ren):──────────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買(mai)受人:────────────────────────────────
【本人】【法定代(dai)表人】姓(xing)名:────────────國籍(ji)───────
【身份證】【護照】【營業(ye)執(zhi)照注冊號】【 】───────────────
地址:─────────────────────────────────
郵政編碼:───────────聯系電(dian)話:───────────────
【委托代理人】【 】姓名:────────國籍:────────────
地址(zhi):─────────────────────────────────
郵(you)政編碼:───────────電話:───────────────────────
根據《中(zhong)華人民共(gong)(gong)和(he)國(guo)合同法(fa)(fa)》、《中(zhong)華人民共(gong)(gong)和(he)國(guo)城市(shi)房地產管(guan)理法(fa)(fa)》及(ji)其他有關法(fa)(fa)律、法(fa)(fa)規之規定,買受人和(he)出(chu)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zhi)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ru)下(xia)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she)依(yi)據。
出賣(mai)人以(yi)──────────方式取得位(wei)于─────────、編號(hao)為────────的地(di)塊的土(tu)地(di)使(shi)(shi)用(yong)權。【土(tu)地(di)使(shi)(shi)用(yong)權出讓(rang)合同號(hao)】【土(tu)地(di)使(shi)(shi)用(yong)權劃撥(bo)(bo)批準文件號(hao)】【劃撥(bo)(bo)土(tu)地(di)使(shi)(shi)用(yong)權轉讓(rang)批準文件號(hao)】為──────────────────────────。
該地塊(kuai)土(tu)地面(mian)積為────────,規(gui)劃用(yong)途為──────────────────,土(tu)地使用(yong)年(nian)限自───年(nian)──月──日(ri)至───年(nian)──月───日(ri)。
出賣人(ren)經批準,在(zai)上述地塊上建設商(shang)品房,【現定名】【暫定名】─────────────────。建設工程(cheng)規劃許(xu)可證號(hao)為──────────────,施工許(xu)可證號(hao)為──────────────────。
──────────────────────────────────────────。
第二條 商品房銷售依(yi)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pin)房(fang)為(wei)【現房(fang)】【預售商品(pin)房(fang)】。預售商品(pin)房(fang)批準機(ji)關(guan)為(wei)───────────,商品(pin)房(fang)預售許可證號為(wei)──────────────────。
──────────────────────────────────────────。
第三條(tiao)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kuang)。
買受(shou)人購(gou)買的(de)商品房(以(yi)下(xia)簡(jian)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mian)圖(tu)見(jian)本合(he)同附件一,房號(hao)以(yi)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合(he)同第(di)一條規定的(de)項目中的(de):
第(di)─────【幢】【座】─────【單(dan)元】【層】─────號(hao)房。
該商品房(fang)的用途(tu)為(wei)(wei)─────,屬─────結(jie)構(gou),層高為(wei)(wei)─────,建筑層數(shu)地(di)上(shang)─────層,地(di)下─────層。
該商(shang)品房陽臺是【封閉式(shi)】【非封閉式(shi)】。
該商品房(fang)(fang)【合同約定】【產權登(deng)記】建筑面(mian)積共─────────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mian)積─────平方米,公共部位與(yu)公用(yong)房(fang)(fang)屋(wu)分攤建筑面(mian)積────────────平方米(有(you)關公共部位與(yu)公用(yong)房(fang)(fang)屋(wu)分攤建筑面(mian)積構成說(shuo)明(ming)見(jian)附件二)。
──────────────────────────────────────────。
──────────────────────────────────────────。
第(di)四(si)條 計(ji)價方式與(yu)價款(kuan)。
出賣人與買(mai)受人約定按下述(shu)第─────種(zhong)方式(shi)計算該商品房價(jia)款:
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dan)價為(wei)(─────幣)每平方米─────────元,
總金額(─────幣)──千(qian)──百──拾──萬──千(qian)──百──拾──元整。
2、按套內建筑面積(ji)計算(suan),該(gai)商品房單價為(─────幣)每平方米────────元,總金額(─────幣)──千──百──拾(shi)──萬──千──百──拾(shi)──元整。
3、按套(單(dan)元)計算(suan),該(gai)商品房總(zong)價款為(─────幣(bi))──千(qian)──百──拾(shi)──萬──千(qian)──百──拾(shi)───元整(zheng)。
4、──────────────────────────────────────── .
第五條 面積確(que)認及面積差(cha)異(yi)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ji)價方式,本(ben)條規定以【建筑(zhu)(zhu)面(mian)積】【套內建筑(zhu)(zhu)面(mian)積】(本(ben)條款中均簡稱面(mian)積)為依據進行面(mian)積確認及(ji)面(mian)積差異處理。
當事(shi)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yue)定。
合同約定(ding)面積(ji)與產(chan)權登(deng)記面積(ji)有差(cha)異的,以產(chan)權登(deng)記面積(ji)為(wei)準。
商品房交付后,產(chan)權(quan)登記面積與合同(tong)約(yue)定面積發(fa)生差異,雙方同(tong)意按第───────────種(zhong)方式(shi)進(jin)行(xing)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
(1)────────────────────────────────────────;
(2)────────────────────────────────────────;
(3)────────────────────────────────────────;
(4)────────────────────────────────────────。
2、雙(shuang)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jia)款;
(2)面積(ji)誤差(cha)比絕對值超(chao)出(chu)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ren)退房的,出(chu)賣人(ren)在買受人(ren)提出(chu)退房之日(ri)起30天內將買受人(ren)已付(fu)款退還給買受人(ren),并按─────利率付(fu)給利息。
買(mai)受(shou)(shou)人(ren)(ren)不退(tui)房(fang)(fang)的,產(chan)(chan)權登(deng)(deng)記面(mian)(mian)積(ji)(ji)大(da)于合同約定面(mian)(mian)積(ji)(ji)時,面(mian)(mian)積(ji)(ji)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bu)分的房(fang)(fang)價(jia)(jia)(jia)款由(you)(you)買(mai)受(shou)(shou)人(ren)(ren)補足;超(chao)出3%部(bu)分的房(fang)(fang)價(jia)(jia)(jia)款由(you)(you)出賣(mai)人(ren)(ren)承擔,產(chan)(chan)權歸買(mai)受(shou)(shou)人(ren)(ren)。產(chan)(chan)權登(deng)(deng)記面(mian)(mian)積(ji)(ji)小(xiao)于合同登(deng)(deng)記面(mian)(mian)積(ji)(ji)時,面(mian)(mian)積(ji)(ji)誤差比絕(jue)對值在3%以內(含3%)部(bu)分的房(fang)(fang)價(jia)(jia)(jia)款由(you)(you)出賣(mai)人(ren)(ren)返(fan)還(huan)買(mai)受(shou)(shou)人(ren)(ren);絕(jue)對值超(chao)出3%部(bu)分的房(fang)(fang)價(jia)(jia)(jia)款由(you)(you)出賣(mai)人(ren)(ren)雙倍返(fan)還(huan)買(mai)受(shou)(shou)人(ren)(ren)。
產權登記面積(ji)-合同約定(ding)面積(ji)
面積誤(wu)差比=────────────────×100%
合同約定面積
因設(she)計變(bian)更造成面積(ji)差(cha)異,雙方不解(jie)除(chu)合同的,應當簽署補(bu)充協議。
第六(liu)條(tiao) 付款方式(shi)及期限。
買(mai)受人按下列第─────────種方式按期付(fu)款:
1、一次性付款
──────────────────────────────────────────。
2、分期付款
──────────────────────────────────────────。
3、其他方式
──────────────────────────────────────────。
第七(qi)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ren)。
買受人(ren)如未按本合同(tong)規定(ding)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di)──────────種方(fang)式(shi)處理:
1.按逾期時間(jian),分別處理(不(bu)作累加)
(1)逾(yu)期(qi)在────────日(ri)之(zhi)內(nei),自本合同(tong)規定的應(ying)付(fu)款(kuan)期(qi)限之(zhi)第(di)二天起至實(shi)際全額(e)支付(fu)應(ying)付(fu)款(kuan)之(zhi)日(ri)止,買(mai)受人按日(ri)向出賣(mai)人支付(fu)逾(yu)期(qi)應(ying)付(fu)款(kuan)萬分之(zhi)────────的違約金(jin),合同(tong)繼續履行;
(2)逾期(qi)超過────────日后,出(chu)(chu)賣(mai)人有權解(jie)除(chu)合同(tong)。出(chu)(chu)賣(mai)人解(jie)除(chu)合同(tong)的,買(mai)受人按(an)(an)累(lei)計應付(fu)(fu)(fu)(fu)款的──%向(xiang)出(chu)(chu)賣(mai)人支付(fu)(fu)(fu)(fu)違約(yue)金(jin)。買(mai)受人愿意繼(ji)續(xu)履行合同(tong)的,經(jing)出(chu)(chu)賣(mai)人同(tong)意,合同(tong)繼(ji)續(xu)履行,自本合同(tong)規定的應付(fu)(fu)(fu)(fu)款期(qi)限之第二天(tian)起至實際全(quan)額支付(fu)(fu)(fu)(fu)應付(fu)(fu)(fu)(fu)款之日止,買(mai)受人按(an)(an)日向(xiang)出(chu)(chu)賣(mai)人支付(fu)(fu)(fu)(fu)逾期(qi)應付(fu)(fu)(fu)(fu)款萬分之────────(該比(bi)率(lv)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bi)率(lv))的違約(yue)金(jin)。
本條中(zhong)的(de)逾期(qi)應(ying)付(fu)(fu)(fu)款(kuan)(kuan)指依照本合(he)同第(di)六條規定(ding)的(de)到(dao)期(qi)應(ying)付(fu)(fu)(fu)款(kuan)(kuan)與該期(qi)實際已(yi)付(fu)(fu)(fu)款(kuan)(kuan)的(de)差額;采(cai)取分期(qi)付(fu)(fu)(fu)款(kuan)(kuan)的(de),按相應(ying)的(de)分期(qi)應(ying)付(fu)(fu)(fu)款(kuan)(kuan)與該期(qi)的(de)實際已(yi)付(fu)(fu)(fu)款(kuan)(kuan)的(de)差額確(que)定(ding)。
2.─────────────────────────────────────────。
第八(ba)條(tiao) 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zai)──年──月──日前,依(yi)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you)關規定,將具(ju)備下列(lie)第─────種條件,并(bing)符(fu)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shou)人使用(yong):
1.該商(shang)品房(fang)經驗收(shou)合格(ge)。
2.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ge)。
3.該商(shang)品(pin)房經分(fen)期綜合(he)(he)驗收合(he)(he)格。
4.該(gai)商品(pin)房(fang)取得商品(pin)住宅交付使用批準文(wen)件。
5.─────────────────────────────────────────。
但如遇下列特殊(shu)原因,除雙方協商(shang)同意解除合(he)同或(huo)變更合(he)同外,出(chu)賣人可據實予(yu)以延期(qi):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ren)在發生(sheng)之日起──日內告(gao)知(zhi)買受人(ren)的;
2、─────────────────────────────────────────;
3、─────────────────────────────────────────。
第九條 出(chu)賣人逾期交房(fang)的違約責任(ren)。
除本(ben)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te)殊情況(kuang)外,出(chu)賣人如未按(an)本(ben)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shang)品房交(jiao)付買受人使用,按(an)下(xia)列第───種方式處(chu)理:
1、按逾期(qi)時間,分別處(chu)理(不(bu)作累加)
(1)逾(yu)期不超過─────日(ri),自(zi)本合(he)(he)同(tong)第八條規(gui)定的最(zui)后交(jiao)付期限(xian)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jiao)付之日(ri)止,出賣人按日(ri)向買受人支付已(yi)交(jiao)付房(fang)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he)(he)同(tong)繼續履(lv)行;
(2)逾期超過──日(ri)(ri)后,買(mai)(mai)受(shou)(shou)(shou)人(ren)有權解除(chu)合(he)同(tong)(tong)。買(mai)(mai)受(shou)(shou)(shou)人(ren)解除(chu)合(he)同(tong)(tong)的(de),出(chu)賣人(ren)應當自買(mai)(mai)受(shou)(shou)(shou)人(ren)解除(chu)合(he)同(tong)(tong)通知到達(da)之(zhi)日(ri)(ri)起──天內退還全部已付(fu)(fu)(fu)款(kuan),并按買(mai)(mai)受(shou)(shou)(shou)人(ren)累(lei)計已付(fu)(fu)(fu)款(kuan)的(de)──%向(xiang)買(mai)(mai)受(shou)(shou)(shou)人(ren)支(zhi)付(fu)(fu)(fu)違約金(jin)。買(mai)(mai)受(shou)(shou)(shou)人(ren)要(yao)求(qiu)繼(ji)續(xu)履行(xing)合(he)同(tong)(tong)的(de),合(he)同(tong)(tong)繼(ji)續(xu)履行(xing),自本合(he)同(tong)(tong)第(di)(di)八條規定的(de)最后交付(fu)(fu)(fu)期限的(de)第(di)(di)二(er)天起至實際(ji)交付(fu)(fu)(fu)之(zhi)日(ri)(ri)止,出(chu)賣人(ren)按日(ri)(ri)向(xiang)買(mai)(mai)受(shou)(shou)(shou)人(ren)支(zhi)付(fu)(fu)(fu)已交付(fu)(fu)(fu)房(fang)價款(kuan)萬(wan)分之(zhi)───(該比率(lv)應不小(xiao)于(yu)第(di)(di)(1)項中(zhong)的(de)比率(lv))的(de)違約金(jin)。
2. ─────────────────────────────────────────。
第十條(tiao) 規劃(hua)、設(she)計變更的(de)約定(ding)。
經(jing)規劃(hua)部(bu)門(men)批準的(de)規劃(hua)變更、設(she)計單位同意的(de)設(she)計變更導致下列影(ying)響到(dao)買受(shou)人所購商(shang)品房(fang)質量或使用功(gong)能的(de),出賣人應當在(zai)有關部(bu)門(men)批準同意之日(ri)起10日(ri)內,書面(mian)通知買受(shou)人:
(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2)────────────────────────────────────────;
(3)────────────────────────────────────────;
(4)────────────────────────────────────────;
(5)────────────────────────────────────────;
(6)────────────────────────────────────────;
(7)────────────────────────────────────────。
買(mai)受人有權(quan)在(zai)通(tong)(tong)知(zhi)(zhi)到(dao)達(da)之日(ri)起15日(ri)內做(zuo)出(chu)是(shi)否(fou)退房的(de)書(shu)面(mian)答(da)復。買(mai)受人在(zai)通(tong)(tong)知(zhi)(zhi)到(dao)達(da)之日(ri)起15日(ri)內未(wei)(wei)作書(shu)面(mian)答(da)復的(de),視同接受變(bian)更。出(chu)賣人未(wei)(wei)在(zai)規定時(shi)限內通(tong)(tong)知(zhi)(zhi)買(mai)受人的(de),買(mai)受人有權(quan)退房。
買(mai)(mai)受(shou)(shou)人退房(fang)的(de),出賣(mai)人須在買(mai)(mai)受(shou)(shou)人提出退房(fang)要求之日起(qi)──天內將買(mai)(mai)受(shou)(shou)人已付款退還給(gei)(gei)買(mai)(mai)受(shou)(shou)人,并(bing)按 ─────利(li)率付給(gei)(gei)利(li)息。買(mai)(mai)受(shou)(shou)人不退房(fang)的(de),應當與出賣(mai)人另行(xing)簽訂補充(chong)協議。
──────────────────────────────────────────。
第十(shi)一條 交接(jie)。
商品(pin)(pin)房(fang)達到交(jiao)付(fu)使(shi)用條(tiao)件(jian)后(hou),出(chu)(chu)(chu)(chu)賣人(ren)應當書(shu)面通(tong)知買受人(ren)辦理(li)交(jiao)付(fu)手續。雙方進(jin)行驗(yan)收(shou)交(jiao)接(jie)時,出(chu)(chu)(chu)(chu)賣人(ren)應當出(chu)(chu)(chu)(chu)示(shi)本合同第八條(tiao)規定的(de)證(zheng)明文(wen)(wen)件(jian),并簽署房(fang)屋交(jiao)接(jie)單(dan)。所購(gou)商品(pin)(pin)房(fang)為住(zhu)宅的(de),出(chu)(chu)(chu)(chu)賣人(ren)還需提(ti)供《住(zhu)宅質量保證(zheng)書(shu)》和《住(zhu)宅使(shi)用說明書(shu)》。出(chu)(chu)(chu)(chu)賣人(ren)不(bu)出(chu)(chu)(chu)(chu)示(shi)證(zheng)明文(wen)(wen)件(jian)或出(chu)(chu)(chu)(chu)示(shi)證(zheng)明文(wen)(wen)件(jian)不(bu)齊(qi)全,買受人(ren)有權(quan)拒絕交(jiao)接(jie),由(you)此產生的(de)延期交(jiao)房(fang)責任由(you)出(chu)(chu)(chu)(chu)賣人(ren)承擔(dan)。
由于(yu)買受人(ren)原因,未能按(an)期(qi)交(jiao)付的,雙方(fang)同意按(an)以下方(fang)式處理:
──────────────────────────────────────────。
第(di)十二條 出(chu)(chu)賣(mai)人(ren)保證銷售(shou)的商品(pin)房沒(mei)有產權糾(jiu)紛和債(zhai)(zhai)權債(zhai)(zhai)務(wu)(wu)糾(jiu)紛。因出(chu)(chu)賣(mai)人(ren)原因,造成該商品(pin)房不能(neng)辦(ban)理(li)產權登記或發生債(zhai)(zhai)權債(zhai)(zhai)務(wu)(wu)糾(jiu)紛的,由出(chu)(chu)賣(mai)人(ren)承擔全部責(ze)任。
──────────────────────────────────────────。
第十三條 出賣(mai)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cheng)諾的違約責任。
出(chu)賣(mai)人交付使(shi)用的(de)商品房的(de)裝(zhuang)飾、設備標準(zhun)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de)標準(zhun)。達不到約定標準(zhun)的(de),買受人有(you)權要求出(chu)賣(mai)人按照下(xia)述(shu)第───種方式(shi)處理(li):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bei)差(cha)價(jia)。
2. ─────────────────────────────────────────。
3. ─────────────────────────────────────────。
第十四條 出(chu)賣人(ren)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tao)建筑正常運行的(de)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de)下列基(ji)礎設施(shi)、公共(gong)配(pei)套建筑按(an)以(yi)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jian):
1.─────────────────────────────────────────;
2.─────────────────────────────────────────;
3.─────────────────────────────────────────;
4.─────────────────────────────────────────;
5.─────────────────────────────────────────。
如果在規定日(ri)期內(nei)未達(da)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chu)理:
1.─────────────────────────────────────────;
2.─────────────────────────────────────────;
3.─────────────────────────────────────────。
第十五條 關于產權(quan)登記的約定(ding)。
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fu)使用后──────日(ri)內,將辦理權(quan)(quan)屬登(deng)記(ji)需(xu)由(you)出賣人提供的(de)資料報產權(quan)(quan)登(deng)記(ji)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de)責(ze)任,買受(shou)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qu)得房地產權(quan)(quan)屬證書(shu)的(de),雙方同意按下(xia)列(lie)第───────項處理:
1.買受(shou)(shou)(shou)人(ren)(ren)退(tui)房(fang),出賣人(ren)(ren)在買受(shou)(shou)(shou)人(ren)(ren)提出退(tui)房(fang)要(yao)求之日(ri)起─────日(ri)內將買受(shou)(shou)(shou)人(ren)(ren)已付(fu)房(fang)價款(kuan)退(tui)還(huan)給買受(shou)(shou)(shou)人(ren)(ren),并按已付(fu)房(fang)價款(kuan)的────────%賠償買受(shou)(shou)(shou)人(ren)(ren)損(sun)失。
2.買受(shou)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fu)房價款的──────%向買受(shou)人支付(fu)違約金。
3.─────────────────────────────────────────。
第(di)十六條 保修(xiu)責任。
買受(shou)人(ren)購(gou)買的(de)商(shang)品(pin)(pin)房(fang)為商(shang)品(pin)(pin)住(zhu)(zhu)宅(zhai)的(de),《住(zhu)(zhu)宅(zhai)質(zhi)量(liang)保證(zheng)(zheng)書(shu)》作(zuo)為本合同的(de)附(fu)件。出賣人(ren)自商(shang)品(pin)(pin)住(zhu)(zhu)宅(zhai)交付使用(yong)之日起,按照《住(zhu)(zhu)宅(zhai)質(zhi)量(liang)保證(zheng)(zheng)書(shu)》承(cheng)諾的(de)內容承(cheng)擔相應的(de)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gou)買的商(shang)品房為非商(shang)品住(zhu)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ding)保(bao)(bao)修范圍(wei)、保(bao)(bao)修期限(xian)和保(bao)(bao)修責任等內容(rong)。
在(zai)商品房保(bao)修(xiu)范(fan)圍和保(bao)修(xiu)期限內(nei)發(fa)生質量問題,出賣(mai)人應當履行保(bao)修(xiu)義務。因不(bu)可抗(kang)力或者非出賣(mai)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mai)人不(bu)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xiu),維修(xiu)費(fei)用由購(gou)買人承擔。
──────────────────────────────────────────。
第十七條 雙方可以(yi)就(jiu)下列(lie)事項(xiang)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mian)使用(yong)權───────────────────────────;
2、該商品房所(suo)在(zai)樓(lou)宇的外墻面使用權──────────────────────────;
3、該商品(pin)房所在樓宇的命(ming)名權─────────────────────────────;
4、該(gai)商(shang)品房(fang)所在小區(qu)的(de)命名權─────────────────────────────;
5、─────────────────────────────────────────;
6、─────────────────────────────────────────。
第十八條 買受(shou)(shou)人的房屋僅作────────────────使(shi)用,買受(shou)(shou)人使(shi)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bian)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ti)結構、承重結構和(he)用途(tu)。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ling)有(you)規定(ding)者外,買受(shou)(shou)人在使(shi)用期間有(you)權與(yu)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yu)該商品房有(you)關(guan)聯的公共部位和(he)設(she)施,并按占(zhan)地(di)和(he)公共部位與(yu)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yi)務。
出賣(mai)人不得(de)擅(shan)自改變與該(gai)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xing)質。
──────────────────────────────────────────。
第十(shi)九(jiu)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guo)程中發生的爭議,由(you)雙方當事(shi)人協商解決(jue);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jue):
1.提交─────────────仲(zhong)裁委員會仲(zhong)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本(ben)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qian)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二十一(yi)條(tiao) 合(he)同附件與(yu)本合(he)同具有同等法律效(xiao)力。本合(he)同及其(qi)附件內,空(kong)格部(bu)分填寫的文字(zi)與(yu)印刷(shua)文字(zi)具有同等效(xiao)力。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tong)連(lian)同(tong)附(fu)件(jian)共(gong)───頁,一式───份,具有同(tong)等(deng)法律(lv)效力(li),合同(tong)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mai)人───份,買受人───份,───份,──────份。
第二十三(san)條 本(ben)合同自雙(shuang)方簽訂之(zhi)日起生效(xiao)。
第(di)二十(shi)四(si)條 商(shang)品房預售的(de),自(zi)本(ben)合同(tong)生效之日起30天內,由出賣人向─────────────申請(qing)登記備案。
出賣(mai)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fa)(fa)定代表(biao)人(ren)】: 【法(fa)(fa)定代表(biao)人(ren)】:
【委托代理(li)人(ren)】: 【委托代理(li)人(ren)】:
(簽章(zhang)) 【 】:
(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簽于 簽于
附件一: 房 屋 平(ping) 面 圖
附(fu)件(jian)二: 公(gong)共部位與公(gong)用房屋(wu)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
附件(jian)三: 裝飾、設備標準
1.外墻:
2.內墻:
3.頂棚:
4.地面:
5.門窗:
6.廚房:
7.衛生間:
8.陽臺:
9.電梯:
10.其他:
附(fu)件四(si):合(he)同補充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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