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iia.org.cn 2020-10-12 12:36:55 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
近年來,低齡未成年人實施嚴重犯罪的案件時有發生,有公眾呼吁要降低刑事責任年齡,也有人表示應“惡意補足年齡”。在今天(10月12日)上午召開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記者會上,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對此作出回應。
“對這一問題,大家的共識是應當管起來,既是矯正犯罪的需要,也是保護受害人正當訴求和利益的需要。”臧鐵偉表示,總體上對犯罪的未成年人,仍應堅持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對低齡未成年人犯罪既不能簡單地“一關了之”,也不能“一放了之”。
臧鐵偉介紹,經會同有關方面反復研究,提請本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次審議稿擬“兩條腿走路”,一方面在特定情形下,經特別程序,對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作個別下調;另一方面,統籌考慮刑法修改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相關問題,在完善專門矯治教育方面做好銜接。
日期:2020-10-12 12:36:55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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