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iia.org.cn 2020-11-12 8:43:48 法治日報——法制網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余東明 黃浩棟 實習生 朱高祥
“全場包郵、7天退換、48小時發貨、假一賠十”這些宣傳可不能隨便說說。11月11日,上海第一中級法院(以下簡稱上海一中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發布該院《網絡購物合同糾紛案件審判白皮書》(以下簡稱白皮書),用典型案例的方式解讀該院近三年網絡購物合同糾紛案件審理情況。
“此次發布的十大典型案例涉及多種消費品,包括電子產品、食藥、服裝等商品,同時涵蓋了不同的平臺運營模式、商品經營者及網購模式,全方位回應了消費者的普遍關切。”上海一中院民事審判庭庭長陳福才介紹說。
2018年12月11日,王某通過“PDD”平臺從郭某注冊的店鋪購買“BENQ明基工程投影儀”一臺,支付價款5550元。商品購買頁面顯示“全程包郵、7天退換、48小時發貨、假一賠十”字樣,服務說明中載明“假一賠十:若收到商品是假冒品牌,可獲得十倍賠償”。
收到商品后,王某對產品的真偽產生了懷疑,遂送到明基服務中心檢測。2018年12月20日,該服務中心出具《明基服務單》:“經檢測:機臺非明基正規渠道出貨,產品標簽非明基制作,屬于假貨。”
王某在向郭某索賠未果后,將其訴至法院要求郭某退款并承擔十倍賠償,并要求“PDD”平臺所屬的X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在一審法院對郭某作出“退貨退款,且承擔十倍賠償責任”的判決后,郭某不服上訴。上海一中院認為,買賣雙方關系成立,在涉案商品銷售頁面明確述有“假一賠十”字樣,該承諾應視為雙方買賣合同的一部分,合法有效,故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上海一中院在白皮書中談到,此類質保承諾內容明顯有利于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且嚴于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法院判令郭某承擔十倍價款的違約賠償責任,有助于引導行為預期,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為司法助力網絡經濟健康有序發展,我院發布涉網絡購物白皮書,努力探索電商經濟新形勢下保障網絡購物消費者合法權益與優化網絡營商環境的最佳途徑。”上海一中院副院長孫軍還表示,“上海一中院將通過加強與監管部門等的多方聯動,推動行業調解、行政調解等多元調解,加強多方主體案件信息共建共享等方式,努力推進多方聯動監管,構建網絡共治格局,共同推進建設健康有序的網絡購物市場環境。”
日期:2020-11-12 8:43:48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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