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iia.org.cn 2021-2-19 8:34:03 法治日報——法制網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郄建榮
差異化監管或將成為未來生態環境執法的一項重要措施。為此,生態環境部制定了《關于加強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管理推動差異化執法監管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指出,制定《指導意見》目的是為進一步加強正面清單管理,推動差異化執法監管,切實壓減對企業現場執法檢查頻次。
為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生態環保工作,去年3月,生態環境部印發《關于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生態環保工作的指導意見》,部署實施正面清單工作,明確將疫情防控急需的醫療衛生、物資生產企業等六類企業和項目納入正面清單。2020年6 月,又印發《關于在疫情防控常態化前提下積極服務落實“六保”任務堅決打贏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進一步擴展了正面清單覆蓋范圍。
這位負責人透露,截至2020年底,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內企業合計8.4萬余家,各級生態環境部門通過在線監控、視頻監控、用能監控、無人機巡查、大數據分析等科技手段開展非現場檢查32.6萬余次,發現各類環境問題9437個,立案處罰950件,各地依法減免行政處罰1031次。
為推動正面清單工作制度化、常態化、規范化,進一步加強正面清單管理,推動差異化執法監管,切實壓減對企業現場執法檢查頻次,生態環境部研究起草了《指導意見》)。這位負責人指出,出臺《指導意見》,加強正面清單管理,是繼續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生態環境保護,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的重要舉措;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形成全社會共同推進環境治理良好格局的重要措施;也是優化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方式,提高執法效能的重要抓手。
“《指導意見》采取分類規范壓減的思路,要求各地全面梳理分析本行政區域現場檢查的種類、數量,切實減少各類現場調研指導和執法檢查次數。對正面清單企業以非現場方式為主開展執法檢查。明確正面清單企業現場執法檢查啟動條件和程序,對群眾舉報投訴等情況,需要赴現場核實的,應經本執法機構負責同志同意。對在線監測數據超標或其他非現場執法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線索,可由企業先行自查并提交說明材料。”這位負責人說,鼓勵各地探索執法事項提前告知制度,這既是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的要求,也體現出生態環境部門對清單內企業的信任,減輕企業迎檢負擔。
這位負責人表示,正面清單制度是生態環境部門對企業執法過程中的差異化管理措施,是以非現場執法檢查的方式替代現場執法檢查的制度。正面清單制度著眼于減輕企業負擔,推動形成多方共治,是對執法理念、執法方式的探索和創新。這項制度沒有改變企業環境守法的責任和生態環境部門監管履職要求,不是準許企業從事特定活動,也不是確認企業具備某種特定資格、身份,不屬于行政許可或行政確認。
“對正面清單企業不降低監管執法要求。”這位負責人說,對正面清單企業免于或減少現場執法檢查,不等同于“不管不問”“降低要求”,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嚴格依法履職,堅持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工作方向不變,力度不減,將正面清單納入現場檢查計劃和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并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制度有機融合。同時,通過分類設定正面清單有效期,防止對正面清單企業“失于監管”。
目前,《指導意見》正在公開征求意見。
日期:2021-2-19 8:34:03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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