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iia.org.cn 2021-5-10 7:01:24 法治日報——法制網
◆ 避免律所管理架構松散
◆ 解決重業務輕管理問題
◆ 消弭矛盾促進內外溝通
◆ 法律專業人才擔任最佳
□ 事業發展新觀察
□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趙婕
CEO(首席執行官)通常是指在企業中負責日常事務的最高行政官,又稱執行總裁、總經理或最高執行長。近年來,越來越多的律師事務所設立CEO崗位。
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律師事務所為何要設CEO?律所CEO具有怎樣的職能?在律所建設中發揮著哪些作用?近日,《法治日報》記者就此采訪了相關業內人士。
專業人做專業事
記者調查發現,相對于律所主任和管委會主任,律所CEO尚屬新興職位,不同人有不同的解釋。
北京融君律師事務所主任陳鎮告訴記者,律所主任是律所的法定代表人,對外履行法定代表人職責,由律所的創始合伙人擔任;律所管理委員會主任執行管理職能,包括制定律所業務發展戰略,參與律所重大事項決策,由核心合伙人或投資人擔任;律所CEO是律所公司化結構發展的產物,是律所的執行主任或者執行合伙人,避免律所管理架構的松散問題。律所CEO、律所主任、管委會主任可以各司其職,也可以身兼數職。
“從公司化發展角度看,律所主任相當于董事長,律所CEO相當于總經理,二者可以合二為一,都是為了統籌事務所資源、作出戰略部署和決策,進而成功執行。”陳鎮說。
對于合二為一的說法,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CEO李正有著不同的看法。他告訴記者,設立律所CEO是律所發展壯大后治理模式的必然要求,與律所主任和管委會主任的工作職責不同,其負責執行和落實管委會決策,主要是律所日常的運營和管理。
據了解,大多數律所主任和管委會主任在負責管理工作的同時又要做律師的專業業務。為了適應律所發展與市場需求,很多律所因此設立律所CEO一職。
“律所發展需要高效的管理層,而管理層中的核心管理人員其實是維持律所高效運轉的關鍵力量之一。”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主任喬佳平告訴記者,未來隨著律師人數的增加、超級大所的涌現,如何更好地運營律所、服務好律師、管理好平臺,都是亟待解決的課題。
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CEO楊建華說,律所設立CEO十分必要,主要解決部分律所存在的重業務輕管理、律所主任角色多重化、業務管理一把抓問題。
“律所CEO類似職業經理人,是律所引入的專職管理人才,屬于專業人做專業事。”華商林李黎(前海)聯營律師事務所管理合伙人王壽群認為,律所CEO助力管理好律所能夠幫助律師擴展業務,打破“窮廟富和尚”的狀況,對律所發展具有積極意義。
處于核心地位
據統計,目前,盈科律師事務所擁有全國執行主任72人,其中80后42人、90后13人、70后12人、60后4人、50后1人,占比分別約為58%、18%、17%、6%、1%。
“對于大規模或超大規模律所來說,管理合伙人職業化是必然要求,盈科律所的實踐證明,執行主任是律所發展的中流砥柱,在律所管理中處于核心地位,發揮著關鍵作用。”李正說。
“律所CEO需要思考并解決管理層架構與人員配備、法律服務產品化、律所運營成本、風控制度與分配制度、內部數據庫管理、建立與維護營銷渠道、客戶管理維護等與律所品牌形象相關的問題。”喬佳平說,律所CEO更多起到營造品牌魅力的作用,其個人魅力、聲譽、能力等對提升律所競爭力、吸引優秀人才至關重要。設立律所CEO還要充分考慮所在律所的特點、歷史沿革、戰略布局等問題。
“規模律所的CEO還會涉及品牌、財務、市場、人力資源以及公共關系等諸多工作內容。”楊建華介紹說,擁有專業管理知識及技能的雙料律師人才進入律所擔任專職管理人職務,是律所規模化發展的必然趨勢,打破了律所傳統單一的管理模式。
“律所CEO就像潤滑劑,能夠消弭合伙人之間的矛盾,促進內外部溝通順暢,對律所發展起到推動作用,大幅提高律所決策效率及發展速度。”在楊建華看來,優秀的律所CEO能夠通過科學精準的戰略決策,切實提升律所的服務質量與生產力,提高當事人的滿意度,提升所內律師的歸屬感和獲得感,提高律所的綜合競爭力及獲益率。更重要的是,律所CEO可以抽身于業務之外注重律所的戰略規劃,通過建立穩定的行政管理、案件管理、人事管理等制度,增進律所運營的整體效率及流暢度、嚴謹度,形成推動律師追求服務質量的重要動力。
楊建華認為,律所CEO將律所主任從繁重、瑣碎的日常管理中解放出來,使合伙人全身心致力于業務拓展及律所專業化建設之中,創造更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實現律所資源優化整合,促進律所高效運行和穩步發展,既培養了創業動力,也培養了管理動力。
盡管大多數受訪的業內人士認為,律所設立CEO是必然趨勢,但也有人持不同觀點。
“律所是提供法律服務的機構,在傳統意義上,律師真正服務的應該是客戶而非所有股東。”美國飛翰律師事務所駐上海代表處管理合伙人王寧玲提出,律所如果按照公司制發展,未來也可能同企業一樣融資上市,律所的服務性質就會改變。到那時,為了股東的最大利益,律所會不會有悖于法律服務理念,與服務客戶產生利益沖突?
需要復合型人才
“目前,專門做律所CEO的人才并不多,根據律所需求,CEO不一定是執業律師,也可以是有經驗的專業管理人才。不過律所與其他行業不同,非法律專業CEO必須懂得律所工作。建議最好由具有法律專業知識或執業律師經驗的管理型人才擔任律所CEO。”王壽群說。
喬佳平認為,律師行業競爭日趨激烈,在遵循行業發展特色的同時,逐漸接近于一般商業運營模式,更需要一個核心領導團隊并明確其責權。
“律所與企業的組織原理不同,律所是人合機構,是基于人員組合而成的法人機構,企業是資合機構,是基于資本、股本結合的組織形式,二者法律適用標準雖然不同,但是一些規模律所也需要CEO。”浙商研究會執行會長、浙江工商大學教授楊軼清說,比如現在很多律所跨地域跨國分布連鎖分支機構,增加了管理的復雜性,一些大規模律所固定資產總量很大,具有企業性質的經濟實體組織形式,業務上要有新的分配方式進行協調,需要企業化管理思維和方式,設立律所CEO就很有必要。
日期:2021-5-10 7:01:24 | 關閉 |
Copyright © 1999-2021 法律圖書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