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iia.org.cn 2022-2-9 14:56:11 法治日報--法治網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萬靜
財政部近日公布《會計師事務所自查自糾報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要求會計師事務所(下稱事務所)建立年度自查自糾報告機制,全面排查風險點,建立健全風險管控措施。據悉,該辦法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
《辦法》規定,在自查自糾報告中,事務所要如實、完整、詳細反映以下各方面存在的問題、整改措施和完成時間: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因執業行為被處理處罰、執業質量、保持獨立性,以及事務所職業風險防范、信息安全管理和應當報告的其他方面。事務所每年向所在地省級財政部門報備上一年度自查自糾報告。
其中,在執業質量情況自查自糾中,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如果發現未履行必要的審計程序,甚至未履行審計程序即出具審計報告;未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甚至未獲取審計證據即出具審計報告,都需報告。
需要報告的情形還包括:隱瞞審計中發現的問題,發表不恰當審計意見;為被審計單位編造或偽造事由,出具虛假或不實審計報告;審計工作底稿記錄不完整,不能有效證明審計過程;承接業務數量與事務所人員、規模明顯不匹配等超出勝任能力執業;惡性競爭、低價攬客影響執業質量;從事證券服務業務未依法依規進行備案;違反執業準則、規則、注冊會計師行業管理政策的其他行為。
日期:2022-2-9 14:56:11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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