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iia.org.cn 2021-4-13 12:57:24 法治日報——法制網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韓宇
近日,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秉承善意、文明、規范辦案理念,出臺《關于對涉企案件實行生產經營影響評估的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旨在更好地把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要求落實到每一個案件中。
《辦法》明確,法院將在審理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為企業的案件時,在立案、審理、裁判、執行等各階段和司法公開、審限管理等各環節,均要對涉案企業生產經營可能受到的影響進行分析、評估并作出有效防范和處置,實現辦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為使評估更具精準性、操作性和實效性,遼寧高院黨組書記、院長鄭青主持召開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企業家座談會,就《辦法》專門向省工商聯、省營商局及企業家代表征求意見和建議,并深入基層法院、人民法庭和當地企業走訪調研,深入研究“評估誰”“怎么評”“如何處置”等問題。
圍繞“評估誰”,《辦法》明確了涉企案件逐案評估的要求,并強調對8類案件作出重點評估,即涉企業和企業家經濟犯罪案件;對企業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行政案件;侵犯企業知識產權、商業秘密案件;涉新技術、新興產業以及新商業模式的案件;影響區域金融穩定的案件;可能引起上市公司股價異常波動的案件;國家經濟政策重點扶持和鼓勵領域的案件;其他對企業發展或社會穩定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案件。
圍繞“怎么評”,《辦法》注重跟蹤企業發展,以期對企業影響最小化。將司法行為可能對企業資金的可流動性、企業商譽、企業維持正常運營秩序的影響程度,對企業生存發展、企業對行政協議的信賴利益等均納入評估范圍。
圍繞“如何處置”,《辦法》對各審理階段和各類案件均作出明確要求。在立案階段,引導以訴前多元化解方式解決矛盾糾紛,對調解不成的案件及時立案并速裁快審,對疑難復雜案件,實行精細化審理;在保全階段,盡可能以“活封”“活扣”方式保障企業正常運行,依法支持企業合理的財產置換申請;在執行階段,開辟涉企案件執行快速通道,審慎適用強制措施。在刑事審判中,對企業經營者依法審慎適用羈押性強制措施,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依法辦理取保候審,注意評估涉案財產“查扣凍”的適當性,并依法及時做出處置;在民商事審判中,強化對市場運行的規范引領,倡導誠信守約,嚴格限制認定合同無效的范圍,嚴格規制高利借貸和高利轉貸行為,加大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懲治力度,切實做好破產重整工作;在行政審判中,對行政機關違約的,依法支持企業的合理訴求,因行政機關的土地征收、房屋拆遷等行為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造成重大影響的,依法支持企業的合理訴求。
《辦法》要求,要嚴格涉企案件審限管理,提高案件法定審限內結案率,實行涉企案件辦案活動全程留痕、辦案風險實時提示。建立涉企案件生產經營影響評估考核評價機制,把涉企案件生產經營影響評估工作納入到實績考核指標體系中,與第三方評估、涉企案件當事人評價相結合,對實行生產經營影響評估情況進行綜合考評。定期對涉企案件生產經營影響評估工作進行明察暗訪,及時糾正工作偏差,對評估工作落實不到位,造成嚴重后果的,按照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辦法》還對涉企案件的信息公開、新聞宣傳、判后答疑等工作提出具體要求。
日期:2021-4-13 12:57:24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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