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漢中7月7日電(記者倪建軍 通訊員王亞鳳)經陜西省漢中市南鄭區檢察院提起公訴,南鄭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茍少森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進行公開審理后作出一審判決。該案涉及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搶劫罪,聚眾斗毆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開設賭場罪,強迫交易罪,故意銷毀會計憑證罪等9項罪名28起犯罪事實,以茍少森為首的53名被告人全部獲刑。
檢察機關指控,2003年以來,茍少森先后網羅了楊利偉、楊小山、韓黎等一批社會閑散人員,在漢中市漢臺區多地以開設賭場、高利放貸謀取非法利益。并通過實施聚眾斗毆、故意傷害等暴力犯罪,將同樣開設賭場的周珂等人排擠出漢中地下賭場,成立以茍少森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后又陸續吸納了余彥新(另案已判決)、茍藝丹、袁漢川等人,使該組織影響和勢力不斷擴大。通過長期開設賭場,積累了一定的經濟實力,以此為基礎,該組織又陸續向建筑工程行業延伸。以其獄友、親屬、同學、發小等關系為紐帶,輻射建立成員體系。該組織不僅通過有組織地實施開設賭場等違法犯罪活動斂財,壯大經濟實力,還依托森達公司等經濟實體的經營活動攫取巨額經濟利益,以黑護商,以商養黑,維系組織的存續發展,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以支持該組織的經濟特征。該組織自2003年以來為持續攫取非法利益、不斷提升和擴大組織影響力,以暴力、威脅和其他手段有組織的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組織成員持槍支、管制刀具、棍棒等作案工具,實施搶劫作案1起,聚眾斗毆4起,故意傷害3起,尋釁滋事7起,非法拘禁1起,開設賭場8起,強迫交易2起,故意銷毀會計憑證1起,違法案件4起等違法犯罪活動,造成1人死亡、4人重傷、8人輕傷、4人輕微傷,稱霸一方,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該組織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排擠競爭對手,控制壟斷漢中市漢臺區一定區域內的地下賭場。在工程建設領域,該組織通過森達公司利用茍少森等人黑社會背景及影響力,使用暴力、威脅、軟暴力等手段強攬工程,打擊、限制、排擠其他競爭者,使得同行不敢參與競爭,建筑方不敢也不能選擇其他運輸公司,逐步壟斷了漢臺區城東片區的土方工程項目。該組織長期以來為非作惡、稱霸一方,在一定范圍和區域內給群眾形成了明顯的心理強制,多名被害人在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后不敢通過正當渠道維護合法權益。該黑社會性質組織人員眾多、勢力龐大、非法影響廣泛,社會危害性較大,嚴重損害了人民群眾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破壞了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茍少森及其他被告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分別構成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搶劫罪,聚眾斗毆罪,故意傷害罪,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等,檢察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依法作出了一審判決:判處茍少森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搶劫罪,故意傷害罪,強迫交易罪,開設賭場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楊利偉、茍藝丹、漆發明等9名骨干成員均數罪并罰,分別判處20年至7年有期徒刑,并處剝奪政治權利,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韓黎、陳雪飛等9名積極參加者,數罪并罰分別判處19年至6年6個月有期徒刑,對其余24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7年4個月至有期徒刑6個月不等刑罰,并處罰金。該案中51名涉黑成員共判處罰金總額373.5萬元,沒收財產金額3.3億余元(包括債權)。對2名參與犯罪較少、認罪態度好、符合社區矯正條件的被告人依法宣告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