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濟寧10月21日電(記者郭樹合 通訊員劉曉楠)提到公民的個人信息,大家一般都會想到姓名、住址、身份證號、賬號密碼、聯系方式等內容,而行蹤軌跡、實時位置,作為一種重要的個人信息卻常被人們忽視。殊不知,濫用定位器監控別人行蹤或涉嫌犯罪。
近日,山東省濟寧市任城區檢察院辦理這樣一起案件,犯罪嫌疑人在兒媳的車上安裝定位器用來獲取行蹤軌跡。
3月底,因家庭瑣事,李全沃(化名)為達到掌握兒媳行蹤軌跡的目的,將在網上購買的一款車輛定位器安裝在兒媳車內,并將該設備與其手機上下載的APP相連接,隨時查詢、獲取兒媳車輛的軌跡定位信息。
經查,李全沃將獲取并截圖的140余條車輛軌跡信息保存于手機內,其行為嚴重侵犯了被害人的個人隱私。6月,李全沃因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刑事拘留。7月,公安機關將該案移送至任城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該院經審查認為,李全沃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法律法規,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遂依法提起公訴。
9月8日,任城區法院經開庭審理,采納了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依法判處被告人李全沃有期徒刑10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檢察官提醒,行蹤軌跡等信息屬于比較敏感的信息,但有的人由于法律觀念淡薄,在他人不知情的情況下,秘密進行定位跟蹤,以此獲取他人的行蹤軌跡,該行為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是違法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