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iia.org.cn 2022-2-23 11:08:29 人民法院報
未成年兒子因犯尋釁滋事罪仍在社區矯正期間,其父親不僅沒有認真反思教育缺位的錯誤,反而因同樣罪名被判處刑罰。近日,重慶市梁平區人民法院向這位父親夏某發出了該院首份家庭教育指導令,通過法律手段敦促其認真履行監管職責,護航未成年人成長。
今年1月,被告人夏某因在公共場所隨意毆打他人致一人輕傷,被梁平區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承辦法官在審理該案時發現,夏某與該院之前判處的犯尋釁滋事罪的未成年人小明可能系父子關系,經過認真核實,證實了承辦法官的猜想。小明因長期缺乏父母關愛、疏于管教,已輟學多年,2020年6月,因與在校學生發生打架斗毆,情節惡劣,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緩刑二年。夏某案發時,小明正處接受社區矯正期間。
承辦法官介紹說,小明作為未成年人,缺乏正確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引導,導致誤入歧途,其父本應認真反思自身問題,加強對子女管理教育,幫助其走上正確道路,而夏某卻反其道而行之,不僅仍然對小明不管不顧,反而以身試法。
全面了解案情后,梁平區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相關規定,決定對夏某發出家庭教育指導令,從法律上督促夏某履行監護人職責,提高法律意識和監護意識,做好對未成年子女道德品質、法律素養、文化修養、行為習慣等方面的教育。同時,積極邀請“代表委員聯絡站”駐站市人大代表對夏某進行普法宣傳和教育引導。夏某當場表示一定積極吸取教訓,加強自身學習和家風家教的樹立。
日期:2022-2-23 11:08:29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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