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iia.org.cn 2022-7-27 16:38:17 中國法院網
中國法院網訊(梁軍)盤某在網絡平臺購買“烏梢蛇佛手膠囊”,服用后感覺身體不適,于是將經銷商訴至法院,要求退貨款并十倍賠償。日前,湖北省棗陽市人民法院判決支持了盤某的請求。
2021年11月28日和12月3日,棗陽的盤某先后在京東購物平臺向江西九江某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所經營的網店,購買了“烏梢蛇佛手膠囊”共計30盒,并支付貨款735.20元。盤某收到上述產品并服用后,感覺胃不舒服,于是上網查詢相關工商登記信息,發現生產該食品的公司營業執照已于2012年12月28日被吊銷,該食品批號于2009年6月1日之后被河南省衛生廳全部清理。
盤某感覺受騙后,立即聯系經銷商,并報警,但當地警方至今未出具處理意見。后雙方經溝通無果后,盤某遂訴至棗陽市人民法院,要求經銷商退貨款735.20元,并支付十倍賠償。
棗陽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盤某在被告九江某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經營的網店購買產品,雙方即形成網絡購物合同關系。被告作為銷售者,負有保證銷售產品來源安全的義務,按規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進貨時應盡到嚴格的審查義務,查驗生產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等,以確保所銷售的食品達到法律規定的安全標準。然涉案產品載明的食品批號已作廢,生產廠家已注銷。同時,還在涉案產品外包裝夸大宣傳,足以使消費者誤認為該產品具有藥品功效,被告對此未盡審查義務,其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應當承擔退一賠十的民事賠償責任。
據此,棗陽法院一審判決九江某某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退還盤某涉案貨款735.20元,并支付10倍賠償金7352元。
日期:2022-7-27 16:38:17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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