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專員辦財政國庫直接支付審核管理暫行辦法
廣東專員辦財政國庫直接支付審核管理暫行辦法
財政部
廣東專員辦財政國庫直接支付審核管理暫行辦法
關于印發《廣東專員辦財政國庫直接支付審核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財駐粵監[2010]84號
有關駐粵中央基層預算單位、廣東省交通運輸廳:
為配合做好國庫管理制度改革試點工作,規范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試點資金支付的審核管理,根據《中央單位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試點資金支付管理辦法》(財庫[2002]28號)等有關規定,特制定《廣東專員辦財政國庫直接支付審核管理暫行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如果碰到問題,請及時向我辦反映。
附件:《廣東專員辦財政國庫直接支付審核管理暫行辦法》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
廣東專員辦財政國庫直接支付審核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了配合做好國庫管理制度改革試點工作,規范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試點資金支付的審核管理,根據《中央單位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試點資金支付管理辦法》(財庫〔2002〕28號)、《財政部駐各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試點資金支付審核管理暫行辦法》(財庫〔2002〕45號)、《財政部關于規范和加強中央預算單位國庫集中支付資金歸墊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07〕24號) 、《車輛購置稅交通專項資金財政直接撥付管理暫行辦法》(財庫〔2004〕16號)等有關規定, 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駐粵中央基層預算單位(不含深圳,下同)及有中央直接支付項目的地方單位(以下統稱預算單位)申請財政直接支付(含撥付,下同)資金和財政部駐廣東省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以下簡稱專員辦)對申請財政直接支付資金的審核工作。
第三條 財政直接支付是財政部門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直接將財政資金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和勞務供應者)或用款單位賬戶的一種支付形式。具體可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一)工程采購支出、物品和服務采購支出財政直接支付;
(二)專項資金財政直接撥付;
(三)財政部規定的其他資金財政直接支付。
第四條 預算單位申請財政直接支付資金,應履行的職責:
(一)委托管理項目的招投標工作;
(二)委托管理項目的工程進度,編制工程進度表,確保工程質量;
(三)在提出財政直接支付申請時,要確保提供項目的各類憑證、相關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四)預算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批復后的分月、季、年度用款計劃,有計劃地、合理地申請使用財政直接支付資金。
(五)預算單位要及時籌集配套資金,切實加快工程進度,提高財政預算的執行率。確因特殊原因使項目無法按期開工,或嚴重影響工程進度的,要及時向專員辦做出書面說明。
(六)各預算單位年度直接支付項目下達后,要及時與專員辦聯系。將項目的立項、招標及施工情況與專員辦相關人員進行溝通,以利于直接支付資金的及時審核。
(七)每年6月15日前及12月15日前,預算單位應將本單位半年度及年度直接支付項目資金預算執行、工程進度、已完成投資等情況形成書面材料報送專員辦。
第五條 預算單位申請直接支付資金時,需向專員辦提供以下相關資料:
(一)直接支付申請函,主送專員辦,應有正式的公文編號,簡要說明申請直接支付項目的基本情況及本次和累計申請支付金額的主要情況。
(二)本單位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經辦人員姓名及聯系方式、本單位地址及郵編等基本情況資料(在首次申請直接支付時提供)。
預算單位申請直接支付資金除需提供上述資料外,在日常申請資金時應根據不同的支出類別分別提供相關資料。
1、工程款支出需提供審核的資料:
(1)項目立項批復、詳細的投資概算、明細預算、年度投資計劃、項目年度預算、投資概算變更的還要提供概算調整批復文件;
(2)招標中標通知書;
(3)工程建設合同、監理合同。若工程建設合同涉及總包分包,要求支付到分包單位的,應提供分包合同,并在其中明確付款方式,付款結算條件并經總包單位及分包單位認可;
(4)有關工程進度的資料。項目開工批復報告、項目監理提供的工程建設進度報告(項目監理須在該報告中明確該項目已完成總形象進度的百分比)、監理月報;
(5)預付款支付憑證、工程計量支付審簽單、工程價款結算單、設備、材料采購清單;
(6)建設單位管理費詳細開支情況;
(7)配套資金到位及使用情況;
(8)與施工單位或借款單位簽訂的涉及資金支付的合同;(9)項目資金使用月報、季報、年報;
(10)其他需要提供的資料。
2、 物品采購款及服務類支出需提供審核的資料:
(1)項目批復文件、明細預算、項目年度預算、年度預算實施計劃;
(2)招標中標通知書;
(3)采購合同或服務合同;
(4)購貨票證;
(5)付款的相關憑證及有關驗收手續;
(6)其他需要提供的資料。
3、特殊支出情況需提供審核的資料:
(1)轉移支付類支出應提供項目資金撥款下達文件,與項目實施單位簽訂的項目任務書或合同;
(2)征地拆遷資金支出,需提供征地拆遷資金支付專戶的有關材料;
(3)涉及繳納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支出需提供一般繳款書復印件;
(4)其他需要提供的資料。
4、申請車輛購置稅交通專項資金撥付需提供審核的資料:
(1)交通專項資金財政直接撥付匯總申請書;
(2)經批準的項目概算和項目年度投資計劃;
(3)各標段工程施工合同(第一次請款時報送);
(4)經駐地項目工程監理認可的上月合格工程計量或工程進度(包括工程支付月報表和工程撥款單等證明材料);
(5)工程價款匯總結算單、非計量費用匯總資料(其中拆遷補償費應有拆遷辦證明,超過10萬元的設計費要附合同),設備材料付款匯總資料(大宗設備采購應附合同),預付款項匯總資料;
(6)本年度各類來源的建設資金按規定比例累計應到位數額和實際到位數額,資金的使用和結余情況;
(7)重點項目月基建會計報表、一般項目季度基建會計報表;
(8)其他需要報送的材料。
第六條 申請支付資金的收款單位與合同簽訂單位不相符的,原則上以合同簽訂單位為準,因特殊情況無法支付到合同簽訂單位的,需要提供合同簽訂單位書面說明,加蓋合同簽訂單位公章及預算單位公章;
第七條 《中央基層預算單位財政直接支付申請書》,表中“項目”欄填列的項目名稱應與下達的項目預算名稱完全一致;“收款人”欄的收款人全稱要與合同完全一致,如開戶銀行及銀行賬號與合同不一致,應提供收款人的書面證明。在粵有省級主管單位的,表中“上級主管預算單位審核意見”欄應有省級主管單位的審核意見及蓋章。
第八條 除直接支付申請函、《中央基層預算單位財政直接支付申請書》及《交通專項資金財政直接撥付匯總申請書》應提供原件外,其余材料均可提供復印件,但復印件應加蓋財務專用章并按順序自行連續編號。
第九條 預算單位辦理項目的首次直接支付申請業務,應當將申請資料采取來人送達的方式交由專員辦相關人員。在送達資料時,項目的主管人員以及直接支付業務的經辦人員應當將該項目的具體情況向專員辦相關人員作當面報告。
第十條預算單位在廣東省境內設有省級主管單位,其財政直接支付申請經上級主管單位逐級審核后,由省級主管單位報專員辦審核簽署意見;無省級主管單位的,直接報專員辦審核簽署意見。車輛購置稅交通專項資金重點項目原則上每月申請一次,一般項目原則上每季申請一次。為了確保中央財政直接支付資金在年終撥出,根據中央預算資金撥付有關時間要求,專員辦在每年12月10日至12月31日期間一般不再受理預算單位的直接支付申請。對于手續齊全的財政直接支付申請專員辦將按照財政部的有關規定及時審核完畢。
第十一條 專員辦根據財政部的授權,負責受理各預算單位申請財政直接支付資金的審核,并簽署審核意見。
第十二條 專員辦審核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是否符合預算及用款計劃;
(二)是否按規定程序申請使用資金;
(三)是否根據合同條款支付資金;
(四)是否按項目進度申請使用資金;
(五)用款申請是否按規定要求填寫,手續是否完備,有關憑證是否齊全;
(六)是否符合項目概算(限于工程采購支出)
(七)是否符合政府采購有關規定;
(八)項目配套資金是否到位及投入使用;
(九)對所提供的各種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進行審核。
第十三條 專員辦與預算單位的省級主管單位對基層預算單位財政直接支付申請的審核意見不一致時,由雙方按規定進行協商;經協商后意見仍不一致的,分別簽署意見上報各自上級主管部門。
第十四條 專員辦對預算單位上報的財政直接支付申請,經審核后簽署“同意上報”、“同意部分款項上報”、“不同意上報”等三種審核意見并核定相應的金額;專員辦對預算單位申請支付金額核減的,需注明原因。
第十五條 基層預算單位收到已墊付資金項目的財政直接支付用款計劃后,可提出資金歸墊申請。基層預算單位應將資金歸墊申請,以及相關合同、發票、銀行結算證明、記錄墊付事項發生費用賬簿復印件等墊付事項證明材料,連同財政直接支付申請書,按照財政直接支付的有關程序上報專員辦。
第十六條 對于財政部(國庫司)委托專員辦核實的資金歸墊事項,專員辦收到歸墊申請材料后及時完成核實工作,對歸墊申請事項進行核實時,基層預算單位應提供相關原始憑證和證明墊付事項真實性的相關材料。
第十七條 除國務院批準或國務院授權財政部批準的特殊事項外,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專員辦拒絕受理支付申請:
(一)無預算、超預算或工程項目未立項申請使用資金的;
(二)自行擴大預算支出范圍申請使用資金的;
(三)申請手續及提供的文件不完備,有關審核單位沒有簽署意見或加蓋印章的;
(四)未按規定程序申請使用資金的;
(五)預算執行中發現重大違規違紀問題的;
(六)工程建設出現重大問題的;
(七)其他需要拒付情形的。
第十八條 專員辦按規定對國庫集中支付審核工作開展管理與監督,不定期對預算單位直接支付項目開展受理前的調查。調查內容包括項目的基本情況、有關合同協議、項目實施進度、工程進度、配套資金到位情況、資金支付符合預算情況、實行財政直接撥付的工程采購支出建設單位管理費按規定支出情況、開戶情況、監理情況等。
第十九條 專員辦將不定期就國庫集中支付審核管理有關事項對預算單位展開約談。每年將選擇部分重大項目或審核中發現疑點的項目開展事后抽查,發現問題嚴肅處理,重大問題及時報告財政部。抽查內容包括資金支付使用中的內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無異樣,申請時憑證是否合法、資金支付使用是否符合規定、是否按項目實施進度或工程建設進度支付資金,并對項目資金進行績效監督等。
第二十條 預算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專員辦將上報財政部并建議其上級主管單位追究其單位負責人和有關直接責任人的行政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偽造、變造或提供虛假合同的;
(二)偽造、變造或提供虛假支付申請的;
(三)偽造、變造或提供虛假收款人及其賬戶,騙取財政性資金的;
(四)預算單位有關人員與收款人合謀以非法手段騙取財政性資金的;
(五)預算單位擅自變更預算、提供虛假信息,造成財政性資金損失浪費的。
第二十一條 專員辦按規定對中央基層預算單位資金歸墊進行監督管理,發現預算單位有虛列開支、偽造合同、編造借款事項等騙取資金歸墊的情形,除責令退回已歸墊資金外,還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相關單位和責任人做出處理。
第二十二條 專員辦將加強對審核工作的領導和考核,加強對經辦人員的管理監督。審核人員應當依法行政,嚴格審核,不得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由財政部駐廣東省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負責解釋。
附件1:工程款支出提供資料清單格式
工程款支出提供資料清單
項目名稱:
序號
資料名稱
預算單位提供
專員辦審核
備注
1
直接支付申請函
2
本單位基本情況資料
3
項目立項批復、詳細的投資概算等相關資料
4
招標中標通知書
5
工程建設合同及監理合同
6
有關工程進度的資料
7
預付款支付憑證及工程計量支付審簽單等相關資料
8
建設單位管理費詳細開支情況
9
配套資金到位及使用情況
10
與施工單位或借款單位簽訂的涉及資金支付的合同;
11
項目資金使用月報、季報、年報
提交人:(簽名) 接收人:(簽名)
附件2:物品采購款及服務類支出提供資料清單格式
物品采購款及服務類支出提供資料清單
項目名稱:
序號
資料名稱
預算單位提供
專員辦審核
備注
1
直接支付申請函
2
本單位基本情況資料
3
項目批復文件、明細預算等相關資料
4
招標中標通知書
5
采購合同或服務合同
6
購貨票證
7
付款的相關憑證及有關驗收手續
提交人:(簽名) 接收人:(簽名)
附件3:車輛購置稅交通專項資金支出提供資料清單格式
車輛購置稅交通專項資金支出提供資料清單
項目名稱:
序號
資料名稱
預算單位提供
專員辦審核
備注
1
直接支付申請函
2
本單位基本情況資料
3
交通專項資金財政直接撥付匯總申請書
4
經批準的項目概算和項目年度投資計劃
5
各標段工程施工合同
6
工程計量或工程進度資料
7
工程價款匯總結算單、非計量費用匯總等資料
8
資金累計應到位數額和實際到位數額等資料
9
基建會計報表
提交人:(簽名) 接收人:(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