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降低在京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的通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降低在京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的通知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降低在京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的通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降低在京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的通知
人社廳發〔2019〕65號
黨中央各部門人事、財務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人事、財務部門,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各民主黨派中央、各人民團體人事、財務部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13號)精神,現就降低在京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降低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
自2019年5月1日起,在京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統一降至16%。
二、做好繳費政策銜接
降低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后,機關事業單位清算2019年4月30日之前的養老保險費,仍按原政策規定執行。
降低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是完善養老保險制度、減輕部分單位繳費負擔的重要舉措,各部門和單位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加強領導,密切協同配合,精心組織實施,確保落實到位。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