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2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
關于2022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
財政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科學技術部等
關于2022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
關于2022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
財建〔2021〕46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科技廳(局、科委)、發展改革委:
為進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做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現就2022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保持技術指標體系穩定,堅持平緩補貼退坡力度
為創造穩定政策環境,2022年保持現行購置補貼技術指標體系框架及門檻要求不變。根據《財政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發展改革委關于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20〕86號)要求,2022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準在2021年基礎上退坡30%;城市公交、道路客運、出租(含網約車)、環衛、城市物流配送、郵政快遞、民航機場以及黨政機關公務領域符合要求的車輛,補貼標準在2021年基礎上退坡20%。
二、明確政策終止日期,做好政策收尾工作
根據《財政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發展改革委關于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20〕86號)“綜合技術進步、規模效應等因素,將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2年底”要求,為保持新能源汽車產業良好發展勢頭,綜合考慮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市場銷售趨勢以及企業平穩過渡等因素,2022年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政策于2022年12月31日終止,2022年12月31日之后上牌的車輛不再給予補貼。同時,繼續加大審核力度,做好以前年度推廣車輛的清算收尾工作。
三、加強產品安全監管引導,確保質量和信息安全
健全新能源汽車安全監管體系,進一步壓實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主體責任。指導企業健全安全管理機制,強化產品質量保障能力,滿足國家關于汽車數據安全、網絡安全、在線升級等管理要求。提升企業監測平臺效能,提高售后服務能力,做好事故應急響應處置。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相關部門建立跨部門信息共享機制,定期匯總起火及重大事故信息,加快建立車輛事故報告制度,對于隱瞞事故信息、不配合調查的,視情節輕重暫停或取消涉事車型補貼資格。
本通知從2022年1月1日起實施。本通知未作規定的事項,繼續按照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印發的《關于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審批責任有關事項的通知》(財建〔2016〕877號)、《關于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6〕958號)、《關于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8〕18號)、《關于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9〕138號)、《關于支持新能源公交車推廣應用的通知》(財建〔2019〕213號)、《關于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20〕86號)、《關于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20〕593號)等有關文件執行。
附件:2022年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方案
財政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發展改革委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
2022年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方案
一、非公共領域補貼方案
新能源乘用車、新能源客車、新能源貨車分別如表1、表2、表3所示。
表1 新能源乘用車補貼方案(非公共領域)
單位:萬元
車輛類型 純電動續駛里程R(工況法、公里)
純電動乘用車 300≤R<400 R≥400 R≥50(NEDC工況)/
R≥43(WLTC工況)
0.91 1.26 /
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 / 0.48
1. 純電動乘用車單車補貼金額=Min{里程補貼標準,車輛帶電量×280元}×電池系統能量密度調整系數×車輛能耗調整系數。
2. 對于非私人購買或用于營運的新能源乘用車,按照相應補貼金額的 0.7 倍給予補貼。
3. 補貼前售價應在30萬元以下(以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企業官方指導價等為參考依據,“換電模式”除外)。
表2 新能源客車補貼方案(非公共領域)
車輛
類型 中央財政補貼標準(元/kWh) 中央財政補貼調整系數 中央財政單車補貼上限(萬元)
6
10m
非快充類純電動客車 280 單位載質量能量消耗量(Wh/km•kg) 1.4 3.08 5.04
0.18(含)-0.17 0.17(含)-0.15 0.15及以下
0.8 0.9 1
快充類純電動客車 504 快充倍率 1.12 2.24 3.64
3C-5C(含) 5C-15C(含) 15C以上
0.8 0.9 1
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客車 336 節油率水平 0.56 1.12 2.13
60%-65%(含) 65%-70%(含) 70%以上
0.8 0.9 1
單車補貼金額=Min{車輛帶電量×單位電量補貼標準;單車補貼上限}×調整系數(包括:單位載質量能量消耗量系數、快充倍率系數、節油率系數)
表3新能源貨車補貼方案(非公共領域)
車輛
類型 中央財政補貼標準(元/kWh) 中央財政單車補貼上限(萬元)
N1類 N2類 N3類
純電動貨車 176 1.01 1.96 2.8
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貨車 252 — 1.12 1.76
二、公共交通等領域補貼方案
新能源乘用車、新能源客車、新能源貨車分別如表4、表5、表6所示。
表4 新能源乘用車補貼方案(公共領域)
單位:萬元
車輛類型 純電動續駛里程R(工況法、公里)
純電動乘用車 300≤R<400 R≥400 R≥50(NEDC工況)/
R≥43(WLTC工況)
1.3 1.8 /
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 / 0.72
1. 純電動乘用車單車補貼金額=Min{里程補貼標準,車輛帶電量×396元}×電池系統能量密度調整系數×車輛能耗調整系數。
2. 對于非私人購買或用于營運的新能源乘用車,按照相應補貼金額的 0.7 倍給予補貼。
3. 補貼前售價應在30萬元以下(以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企業官方指導價等為參考依據,“換電模式”除外)。
表5 新能源客車補貼方案(公共領域)
車輛
類型 中央財政補貼標準(元/kWh) 中央財政補貼調整系數 中央財政單車補貼上限(萬元)
610m
非快充類純電動客車 360 單位載質量能量消耗量(Wh/km•kg) 1.8 3.96 6.48
0.18(含)-0.17 0.17(含)-0.15 0.15及以下
0.8 0.9 1
快充類純電動客車 648 快充倍率 1.44 2.88 4.68
3C-5C(含) 5C-15C(含) 15C以上
0.8 0.9 1
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客車 432 節油率水平 0.72 1.44 2.74
60%-65%(含) 65%-70%(含) 70%以上
0.8 0.9 1
單車補貼金額=Min{車輛帶電量×單位電量補貼標準;單車補貼上限}×調整系數(包括:單位載質量能量消耗量系數、快充倍率系數、節油率系數)
表6 新能源貨車補貼方案(公共領域)
車輛
類型 中央財政補貼標準(元/kWh) 中央財政單車補貼上限(萬元)
N1類 N2類 N3類
純電動貨車 252 1.44 3.96 3.96
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貨車 360 — 1.44 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