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于修改《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的決定
財政部關于修改《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的決定
財政部
財政部關于修改《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
第 115 號
《財政部關于修改〈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的決定》已經2024年1月12日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部 長 藍佛安
2024年1月23日
財政部關于修改《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的決定
財政部部務會議決定,對《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作出修改:
一、將第十二條第三款修改為:“考生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向報名地的地方考辦提出成績復核申請,由財政部考辦統一組織成績復核。復核后的成績為最終成績。”
二、將第十五條修改為:“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啟用前的試題、參考答案和評分標準按照國家秘密管理。命審題工作及參與人員的有關情況、試題試卷命制工作方案、題庫、案例庫,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啟用后的試題、參考答案、評分標準,評卷人信息,經評閱的考生答卷,未公布的應考人員考試成績及其他有關情況和數據等,按照工作秘密管理。”
本決定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重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