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廢止《黑龍江省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管理規定》等兩部省政府規章的決定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廢止《黑龍江省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管理規定》等兩部省政府規章的決定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廢止《黑龍江省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管理規定》等兩部省政府規章的決定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令
第 2 號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廢止〈黑龍江省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管理規定〉等兩部省政府規章的決定》業經2024年10月8日省人民政府第六十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長 梁惠玲
2024年10月12日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
廢止《黑龍江省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管理規定》
等兩部省政府規章的決定
為進一步推進“放管服”改革,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維護國家法制統一,省政府對現行有效的省政府規章進行了全面清理。經過清理,現決定廢止下列兩部省政府規章:
一、《黑龍江省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管理規定》(1997年8月5日黑龍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1號公布,2006年10月20日第一次修正,2013年11月6日第二次修正,2016年11月15日第三次修正)。
二、《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將省商務廳實施的哈爾濱市行政區域內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審批權委托哈爾濱市商務部門實施的決定》(2017年4月1日黑龍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號公布)。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