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收錄《商標法》以及與其相關的核心法律法規、司法解釋、部門規章等共35件,其中法律4部,行政法規5部,司法解釋9件,司法文件4件,部門規章13件,基本涵蓋了商標訴訟所涉及的主要法律依據。
不同效力級別的法律文件在司法實踐中的地位不同。如《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為依據;參照規章。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司法解釋工作的規定》第二十七條,司法解釋施行后也可以作為裁判依據,并在司法文書中援引。而司法文件、規范性文件等,則不能直接作為審判的依據。
本書以法律效力級別為依據進行分類,考慮到部分讀者習慣以內容主題查找文件,將本領域幾個主要方面涉及的相關文件總結如下:
商標注冊使用管理,以《商標法》第二章、第六章為核心依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二章、第七章與之配套,其中第五章為商標國際注冊;部門規章《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辦法》、《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和管理辦法》、《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實施辦法》等同樣具有參考意義。
注冊商標專用權保護,以《商標法》第七章為核心依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八章進一步規定了注冊商標的保護措施及處理辦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訴前停止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和保全證據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對訴前停止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和證據保全的具體細節做詳細規定。
馳名商標認定與保護,以《商標法》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為核心依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條與其相呼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馳名商標保護的民事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在訴訟實踐中具有指導意義;部門規章《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具有重要的參考意義。
煙草商標管理,以《煙草專賣法》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為核心依據;《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與之相對應;部門規章《煙草制品商標使用管理規定》具有參考意義。
商標糾紛解決,有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兩大類糾紛。除相應程序法外,主要法律依據為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案件有關管轄和法律適用范圍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商標法修改決定施行后商標案件管轄和法律適用問題的解釋》;以及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授權確權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
除上述內容外,本書還(huan)涉及反不(bu)正(zheng)(zheng)當競(jing)(jing)爭(zheng)、企業名稱登(deng)(deng)記、特殊標(biao)識管(guan)理(li)、商標(biao)代(dai)理(li)等內容,如《反不(bu)正(zheng)(zheng)當競(jing)(jing)爭(zheng)法(fa)》、《企業名稱登(deng)(deng)記管(guan)理(li)規定(ding)》、《特殊標(biao)志管(guan)理(li)條例》、《商標(biao)代(dai)理(li)管(guan)理(li)辦法(fa)》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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