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99065
- 書名:立法法理學——立法中的實踐理性/立法學經典譯叢
- 作者:[比]呂克·J.溫坦
- 出版社:商務印書館
- 出版時間:2024年8月
- 入庫時間:2025-3-27
- 定價:98
圖書內容簡介
當(dang)前(qian)法(fa)(fa)律理(li)論的(de)(de)(de)前(qian)提(ti)是(shi)法(fa)(fa)官在現代法(fa)(fa)律體系中(zhong)居于(yu)主導地位,往往忽(hu)視了立(li)法(fa)(fa)者(zhe)的(de)(de)(de)作(zuo)用。本(ben)書則從立(li)法(fa)(fa)者(zhe)的(de)(de)(de)視角(jiao)出發,認(ren)為立(li)法(fa)(fa)是(shi)一種理(li)性創(chuang)造,試圖(tu)建(jian)立(li)起“立(li)法(fa)(fa)法(fa)(fa)理(li)學(xue)(xue)”,探究(jiu)(jiu)實踐理(li)性在立(li)法(fa)(fa)過(guo)程(cheng)中(zhong)扮演(yan)了什(shen)么角(jiao)色。作(zuo)者(zhe)通過(guo)分析(xi)亞里士多德(de)、笛卡爾、霍布斯、哈貝馬斯等從古至今(jin)眾多思想(xiang)家的(de)(de)(de)法(fa)(fa)哲學(xue)(xue)思考,在學(xue)(xue)理(li)上闡明了“法(fa)(fa)律從何而來”“立(li)法(fa)(fa)者(zhe)應該如(ru)何立(li)法(fa)(fa)”等重要問題,可謂近幾(ji)十年來以立(li)法(fa)(fa)為核心(xin)的(de)(de)(de)法(fa)(fa)理(li)學(xue)(xue)研究(jiu)(jiu)的(de)(de)(de)集大(da)成(cheng)之作(zuo)。
圖書目錄
引言
第一章 法律主義的形而上學
一、引言
二、唯名論形而上學
三、唯名論的哲學版本與神學版本
四、唯名論的神學版本
五、全能、世界的偶然性,以及人類認知
六、全能、意志的漠不關心,以及人類行為
七、法律主義的形而上學
八、立約理論
九、總結
第二章 語境中的個體
一、笛卡爾的研究
二、笛卡爾的主體
三、對“我思”的批判
四、自我-觀念和作為實踐的主體間性:象征
五、難以捉摸的自我
六、自我與他人
七、互動、意義和沖突
八、沖突也是互動:法律是一種替代方案
第三章 語境中的理性
一、亞里士多德與笛卡爾
二、理性謬誤和認識論哲學
三、對笛卡爾理性的批判
四、語境中的理性:觀眾
五、誰在害怕實踐理性?
六、理性、合理性與有限理性
第四章 語境中的自由
一、自由和唯名論
二、笛卡爾的觀點:自由、知識、道德與政治
三、霍布斯:政治唯名論
四、自由:概念和觀念
五、語境化的自由
六、自由和法律框架
第五章 強法律主義或者立法缺席理論
一、引言
二、強法律主義是一種策略
三、強法律主義是一種思維模式
四、被掩蓋的工具主義
五、主權、國家和國家主義
六、強法律主義、法律和法律科學
七、19世紀的法律體系和法律科學
八、羅馬法和德國私法的融合
九、法律科學強化了強法律主義
第六章 正當性與正當化——從強法律主義到立法法理學
一、通過代表獲得正當性
二、正當性和正當化鏈條
三、強法律主義與正當化的委托理論
四、政治領域的運作:立法
五、權利
六、主權:正當化鏈條中的黑箱
七、法律主義與立法
八、從強法律主義到立法法理學:權衡正當化理論
九、對權衡正當化理論的進一步探討
第七章 從委托到權衡:立法法理學的原則
一、術語的澄清
二、立法中的實踐理性:作為立法法理學第一原則的融貫性原則
三、作為立法法理學第二原則的替代性原則
四、立法中的時間:時效性原則
五、規范強度必要性原則
六、語境中的立法法理學原則
第八章 立法法理學與權力所負的義務:理性立法的立法法理學審查
一、引言
二、權力所負的義務
三、立法者的理性和立法的具體情形
四、立法法理學和立法者的義務
五、對立法者義務的審查
參考文獻
索引